关于2008年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济南市统计局文件 济统字〔2008〕1号 济南市统计局 关于2008年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相关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统计数据,特制定济南市统计局2008年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要点,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本地区、本专业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并落实实施。 2008年全市统计系统要以第二次经济普查为主线,以提高数据质量搞好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以专业统计数据支撑为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把好“五个关口” (一)把好数据源头入口关。要建立健全企业名录和企业台帐,确保统计主体不重不漏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无误。 (二)把好基层报表审核关。对已收集的基层报表要认真审核,确保这一环节数据的质量。 (三)把好国民经济部门数据内部逻辑审核关。从专业统计数字之间的平衡,核算经济流量与银行统计金融流量的平衡,价值数量与活劳动数量的平衡,同质、同类经济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分配价值数量与支出、生产价值数量之间的平衡入手,确保数据的逻辑性。 (四)把好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对口衔接关。市统计局各相关处要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组织协调,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和上报相应的统计数据。 (五)把好省统计局“下算-审核”对接关。各相关处要确保所最终提供和发布的数据是被省统计局“下算-审核”认可的数据。 二、做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是2008年和今后五年内数据的基础,其数据质量影响和决定着整个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是2008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相关处要认真总结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且切实可行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及运作模式。 (一)从普查准备阶段开始,就要高度重视,设计完整、周密的包括数据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二)基本单位的摸底,要对摸底难度大容易遗漏的个体私营业户、经营场所小经营流量大的单位加大力度进行摸查和审核抽查。 (三)基层单位数据的填报要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市及县(市)区统计局工作人员,要明确支撑GDP核算的指标内容,达到指导基层工作人员明确填报要求的水平和标准。基层工作人员要达到从经营单位成本支出和经营实物流量的大小核查收入和利润等指标是否符合逻辑的要求。要做好经济单位填报人员的宣传,使其消除顾虑能如实填报本单位的经营数据,特别是利润和收入的数据。 (四)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确保上传下达畅通,确保数据质量有控,从而确保普查的高效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提高直报率 提高企业直报率和网上直报率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2008年要求限时提高企业直报率和网上直报率:直报率已达到100%的专业要继续保持,其他专业所有常规统计报表都要在年底前把直报率提高到100%,网上直报率提高到80%以上,确实有困难的也要有制定目标任务,分批分时间完成。要结合实际制定直报率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办法,年末未能完成年初所确定任务的单位或部门,要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 四、要认真做好、落实专家评议制度 为使统计部门数据与各部门的数据更好的衔接,完整、准确地反映客观现实,要继续做好统计数据会商制度,落实好专家评议制度。由市统计局负责提出评议指标、评议频度、评议方式,定期评议。在实施过程中,专业指标由市统计局、济南调查队相关处负责,综合性指标由局队分管领导协调相关处具体实施。 五、继续坚持下算与下管相结合的统计数据核算模式 对GDP和专业数据,要继续实施下算与下管相结合的核算模式。在工业、贸易、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常规统计专业继续坚持下算的基础上,对GDP数据实行“一、三季度主要数据下管,二、四季度主要数据下算”方式,并按季度实施GDP和有关基础数据的联审制度,确保进度数据与年度数据相衔接,专业数据与综合数据相衔接,县(市)区数据与全市数据相衔接。 六、进一步解决好数据间协调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制度方法改革,完善主要统计数据逻辑关系审核体系,进一步提高数据之间的协调性。 (一)采取措施进一步缩小规模以上工业统计中生产法与分配法增加值的差距。 (二)针对现阶段商贸企业经营方式及其财务指标特点,进一步研究制定客观反映商业毛利、经营效益的方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商贸企业收入法增加值的数据质量。 (三)继续开展并搞好城镇和农村居民高收入户调查工作,以校正因样本代表性不足而导致的居民消费支出偏低问题,进而提高支出法生产总值的数据质量。 (四)加强全市公共设施存量统计,为提高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提供更加全面的基础性数据。 (五)进一步搞好全面劳动统计,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更加全面的劳动总量和结构参照系。 (六)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占GDP比重,万元GDP能耗、电力消耗弹性系数等反映数据协调性指标的审核力度,增强数据间的匹配性。 (七)要站在“部门统计”的思想高度,调整工作思路,把“一套表”所包含的各类专业统计数据整合为逻辑严谨、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系统完整的部门统计数据,在工作制度、方法、措施上真正实现国民经济部门化。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要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增强统计保障能力的必然要求,坚定不移地加以规范和推进。要尽可能地把统计工作的关注点、人财物的分配重点转向基层,着力解决基层统计的困难和矛盾,确保机构、人员及原始统计资料的稳定和健全。要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切实把名录库建设作为统计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运行机制,搞准单位数量及其基本情况,为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打下坚实基础。要着力改变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和做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方方面面。 八、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针对当前调查对象所呈现出的规模大、结构复杂、变动频繁、对统计调查的支持配合度下降等突出特点,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要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在科学化的基础上实现统计调查方式的法制化。要加强统计法制教育,宣传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九、扩大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 近年来,网上直报系统对保证数据质量、提高数据时效性作用明显。在新的一年里,提高网上直报率的同时,要加大对信息技术的研究和支持,适时开展新的电子记账、电子台账、电子报表系统的研制工作,探索和试点信息技术在统计调查领域的应用范围。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部门永恒的主题,我们每一个统计工作者要时刻把数据质量放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切实提升统计的数据采集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与适应能力,为省会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