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成绩单” | |
济南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成绩单” 2014年,济南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组的具体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迅速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济南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尹清忠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支队、中心负责人任组员。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对未明确人员或人员有变更的,及时进行补充调整。 (三)制定实施细则。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统字〔2014〕19号),明确了指导思想,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制定了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完善了监督措施和组织领导。 (四)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进一步做好公开、部分公开和免予公开几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拓展政务公开形式 (一)完善公告栏建设。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二)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济南统计内外网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完善多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文件规定和政务服务信息等内容,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四)完善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加强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的管理,及时登录热线系统收取办理单,指定专门处室的工作人员在办理时限内,回复来电人,告知其所需数据,并回答相应提问。 三、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适宜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做到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 (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务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严守政务公开纪律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 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先进处室考核标准,将政务信息公开与机关处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三)落实相关保密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