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统计局对照“凤岐”事例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 |
根据《关于对照“凤歧”事例查摆问题并落实整改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迅速对照“凤岐”事例反映出的“墙内开花墙外香”等问题召开问题查摆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指导和推动区县基层建设和业务指导的新思路、新措施不够。 整改措施及要求: 1、加强各专业对区县的监督指导。各处室、各专业要从各自角度,加强对区县各专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报表质量,杜绝“代填代报”等问题发生,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2、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多到企业去走访调研,切实了解企业统计面临的问题,针对性指导企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从源头上抓好统计数据质量。二、增加基层调研的时间和深度,多听基层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对基层的交流和指导,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统计工作的方式。 3、加强方法制度的研究,做好派生产业核算工作,适应发展需要。 4、深入普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掌握活情况,不断提高统计研判能力和统计分析撰写质量,打好经普攻坚战。 责任人:局领导班子 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统计监测服务性不强。 整改措施及要求: 1、加强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快建立监测体系,建立规范十大千亿产业统计标准,建立季度监测制度,按季度编印十大千亿产业监测手册。 2、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新形势下,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高速发展,加强方法制度研究,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4、及时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从统计的角度对经济运行做深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积极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围绕领导关注,民众关心,决策导向,做好社情民意电话调查,了解更多舆情民意。
责任人:局领导班子 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统计分析研究的深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统计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学习,把握大势,关注大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进一步加强调研力度,通过到企业实地调研,了解第一手的情况。加大对统计数据的对比、分组、整理力度,及时发现趋势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2、对统计信息分析进行定期通报。每季度对各业务处室撰写的统计信息分析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督促,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信息部门的沟通。对重点统计分析、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与省内十七城市对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对比、省会城市对比资料通过信息专报的形式,及时报送信息。 4、加强专业分析。进一步修订《统计信息分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运用统计思维,结合经济理论,对全市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专题分析。 责任人:局领导班子 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统计宣传、解读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要求: 1、利用“9.20”统计开放日,加强统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对数据解读力度和频次。 2、加快统计数据发布手段需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完善“数据济南”APP的功能,丰富内容。 3、牢固树立团队意识、协作意识,对内加强与各处室协作,对外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责任人:局领导班子 主要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统计执法力度不够大,督促检查工作不够经常,处罚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要求: 1、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落实《济南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标准处罚。 3、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对统计违法等问题要倒追责任、上查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为统计工作排除“政绩困扰”,让统计法真正成为受人敬畏之法。 4、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常查常看常督促,建立系统的执法范围,不断推进大调查,大改进。
济南市统计局 2019年3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