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665/2020-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成文日期: 2020-01-22 发布日期: 2020-01-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
- 标题: 济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数据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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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济南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济南市统计局概况
一、济南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济南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 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区县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市直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区县和市直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区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各区县统计局局长、副局长。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 (九)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审核、监测等招商服务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 “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济南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是济南市统计局下属执法单位主要职能为: 主要负责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受理和承办统计违法行为的信访和举报; 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和移送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任务; 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济南市统计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项0项; (二)行政处罚2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4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6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项。 (以市、区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1.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 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应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6.“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 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 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5.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 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6.济南市统计局2019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说明:1.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2.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