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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济南市统计局   作者:张帆   点击数:   日期:2022-07-06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4日至10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2月16日,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市统计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市统计局党组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研究,提高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落实整改工作。为全面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整改落实。2021年12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济统党组字〔2021〕45号),针对反馈的三方面11项主要问题,细化为46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117条整改措施,建立了工作台账,逐条逐项列明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1月27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根源,为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调整后,2022年2月份整改工作专班又按照领导分工和处室职责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进行调整,确保整改工作衔接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2年2月21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了各责任处室(单位)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任务逐项讨论、逐项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重点和工作要点,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今年以来,召开了8次党组会和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整改工作具体事项,精心谋划部署、协调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固化经验做法,不断夯实整改基础。市统计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探索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方案,实施推行了一系列机制、举措,从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夯实整改工作基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够深入扎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统计工作作出50多次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组理论中心组仅有2020年6月、2021年4月两次相关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2年1月13日进行了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下一步局党组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习内容、形式,推动相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传达学习上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的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党组仅在2020年传达过1次会议精神,理论中心组也未组织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2年1月13日对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

  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省局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全国、全省统计工作动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我市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贯彻执行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坚决有力。2020年以来,市委全会先后对黄河战略、“十四五”规划、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作出安排,要求建立健全有效落实统计工作机制。党组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统筹谋划和部署安排有欠缺。

  整改情况:

  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推进计划,提出了工作要求,“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建设已破题起步。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持续推进。

  (4)落实全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不力。2020年4月,市委常委会要求“探索建立统计专管员、统计片长、统计网格员等专业统计制度和方式”。随后市统计局发文确定在试点区建设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同年11月市政府统计网格化专题会议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市推广统计网格化。党组落实试点推广工作不够有力,截至2021年8月,各区县进展不均衡、模式不统一、成效不明显,全市“一张网、一盘棋”的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

  加快推进基层统计网格管理体系建设。成立全市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专班,明确相应职责,加快推进落实。目前全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指定的两种模式建设实施。一是建立包括统计片长、指导员、主管长、专管员、网格员在内的“三级五位”网格管理架构。二是依托区县(功能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基础,进一步按照辖区内经济总量和基本单位个数细分统计网格,通过横向构建统计部门与区直单位统计网格,纵向落实乡镇(街道)统计职能,固定统计工作人员,细化统计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针对网格化建设相对薄弱的区县,我们将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基层统计网格管理体系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全市统计“一张网、一盘棋”的格局。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2年底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高质量统计调查工作成效不明显

  (5)监测体系工作成效不明显。2019年以来,开展的新旧动能转换、十强十大千亿产业、三大攻坚战等4个方面49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中,只形成1份监测结果、发布1份监测报告,其他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撰写了《2021年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监测分析报告》,研究分析新旧动能转换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助推作用。

  二是组织撰写了《2021年济南市“四新”经济、“十强”产业监测情况》,从增加值、增速、占比等方面,监测分析2021年“四新”经济、“十强”产业发展状况。

  三是加强统计信息供给力度。去年我局共撰写信息分析342篇,围绕监测体系涉及的问题,先后撰写了《济南前三季度GDP突破8000亿元:新动能引领增长,“四新”经济投资提速》《推动济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济南“四新”经济投资增势强劲,前11月同比增长23.1%》等文章。

  四是将重点监测内容纳入统计公报。2022年3月4日发布的《2021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指标框架和发布内容均做了较大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十强十大千亿产业、三大攻坚战等内容在《公报》中都进行了发布。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6)对数字经济监测、调查不重视。2018年至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连续4年对数字经济提出要求,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党组主动谋划研究不够、存在等靠想法,全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调查一直未破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方面研究。2022年2月24日,局党组第六次会议围绕《济南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组织专题学习,就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讨论,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二是制定了《济南市数字经济动态监测机制(试行)》,规定监测动作、设置监测指标、明确监测责任。目前该方案已经研究通过,正式运转试行。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持续推进。

  3.高质量发展统计监督作用不明显

  (7)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党组未专题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重点工作的统计监督进行研究,无实质性工作进展。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了解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统计监督方案的进度和规划,组织对《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清单》《2022年度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市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的学习研究,提前酝酿筹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统计监督方案,成立加强统计监督工作专班,确定专班统计监督工作职责。

  二是根据我市现有的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四新经济等统计监测体系,按照国家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认真研究“十四五”战略规划,按照年份和行业分解任务,各专业处根据行业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探索建立监测评价体系。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2年底完成整改。

  (8)统计执法检查不力、效能不高。近三年国家统计督察,省市、区县共执法检查企业911家,先后发现我市存在统计违规违法问题的企业91家,市级执法检查仅发现了4家,问题企业发现率1.31%,明显低于国家统计督察56.52%的问题发现率。2018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先后处罚我市企业65家,而市统计局仅处罚企业5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学习。下发《济南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通知》,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编印了《统计执法学习材料汇编》;采取相对集中培训与个人在岗自学相结合,通过发放学习资料、QQ群、公众号等,以区县(功能区)为单位相对集中学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统计法治保障监督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规章。建立健全法治监督登记制度,建立《济南市统计局法治监督登记表》,实现对执法前公示、执法过程、执法卷宗、立案处理、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等执法全过程监督。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持续推进。

  (9)统计执法检查不规范、不严谨。市统计局154个执法检查案卷中,存在现场检查笔录、原始记录、会计资料、证明资料等档案内容残缺不齐、程序不规范的有87卷,占比56.49%。抽查2019年至2020年统计执法文书档案,发现全市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案件、行政处罚等数据前后不一致。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学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规范》《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山东省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制定了《济南市统计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三是组织整理规范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卷宗392卷。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0)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2次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10个区县29个镇办的统计检查原始记录、复核资料、汇总表格等均已遗失。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意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贯彻省统计局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等工作要求,集中学习《济南市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增强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资料、检查资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资料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调研、核查等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工作结束后,参与人员在2日内完成相关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保存工作,并对处室负责人汇报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分专业保存档案资料。按照产值核算、农业生产、县域统计、其他事务四部分内容,明确相关统计资料由各自专业负责人员分类保存和管理,每季度各专业集中对所管理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审核归档。每季度对档案资料开展抽查、互查。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1)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不够到位。2020年8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点名到人”指出济南市统计局未公示4家被行政处罚企业的信息,截至2021年8月,市统计局网站对3项内容进行公示,仍不符合国家统计局应公示13项内容的要求。2018年以来,市统计局对5家行政处罚的企业未公开通报曝光,未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开展对有关部门统计责任制和问责制,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职权情况2个专项检查。2021年6月上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全市“整改期间共核查企业597家”,巡察发现其中的88个企业核查时间早于整改时间,还有6个区县核查企业数量为0,国家、省统计部门要求开展监督统筹衔接,截至2021年8月,党组向市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数量为零,也未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济南市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将区县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列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并严格落实。

  三是起草了《关于统计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和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拟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

  4.统计分析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滞后

  (12)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不高。“用数据说话”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三定”规定要求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上报市领导及分送市直各部门的《统计分析简报》294篇,其中涉及科技进步的5篇、占比仅1.70%,资源环境的23篇、占比7.82%;国家统计局采用31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挖掘数据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情况、剖析问题、作出决策的作用难以发挥。

  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统计分析撰写培训工作。为提升全市统计分析撰写水平,举办全市统计系统综合工作培训会,邀请省统计局和济南日报经济专刊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就统计信息分析的撰写技巧、新媒体的输出信息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培训。同时,会议创新培训方法,采取优秀统计分析现场“解剖”、撰稿人现场讲解的方式,逐项逐步研究讨论方式,切实提升统计培训效果,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统计分析撰写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分析调度汇总工作。据统计,2022年1月份,各业务处室共报送统计信息分析30篇;2022年2月份各业务处室共报送统计信息分析28篇。

  三是及时精选优秀信息共享推广。据统计,2022年1月份,省统计局采用9篇,比去年同期多7篇;市统计局内网“统计分析专栏”分享分析28篇比去年同期多26篇。2022年2月份,省统计局采用9篇,比去年同期多6篇;市统计局内网“统计分析专栏”分享分析27篇,比去年同期多3篇。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3)统计分析职责不到位。2019年3月市统计局出台《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考核办法》,但每半年专题会议、每季度专题分析、排名靠后约谈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有3个处的分析报告数量明显偏少。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报送。2021年12月8日,2022年1月13日两次召开统计信息分析会议。通报了中办、国办和国家级媒体采用情况,传达了统计信息分析报送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选题重点,强调了报送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分析报送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是每月通报统计信息分析采用情况。2022年2月21日,通报了2021年12月份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采用统计信息分析情况。通过正面激励,积极引导各业务处室提高撰写数量和质量。

  三是公示2021年全局信息动态分析情况。汇总2021年度全年统计信息分析撰写情况,2022年3月2日在全局通报,并对排名靠后的处室进行了约谈。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4)统计服务供给不充分。2019年以来12345热线转办关于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工单615件,占总量的57.1%;《作风监督热线》连续4年均有群众热议平均工资,近年来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解读普及不到位,“群众语言”少,受质疑较多。

  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12345热线办理事项。组织专人对近年来的12345、作风监督热线等咨询问题答复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根据90%以上的工单咨询问题是如何使用平均工资(涉及公积金、退休工资、养老补助、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等费用发放标准等事项)这一现象,整理了涉及平均工资数据使用的部门清单和职责范围。同时将部门清单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加载到12345热线平台知识库,确保接线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找到相关职能部门,防止出现由于派单错误导致部门间来回转办,影响群众办事体验感。及时收集整理其他部门公开发布的相关数据,在回复非统计部门管理的相关问题时,业务人员采取先告知来电人,再告知数据管理部门、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以及数据来源(网页、链接等等),确保来电回复100%满意。

  二是加强数据解读。在发布标准数据公告的基础上,改革数据解读方法,将公文式解读改为群众式解读,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方式发布,同时,扩大对外公开发布数据渠道和频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收到信息,了解情况。成立了公报数据解读改进工作组,在答复各类来电来信时,不仅回答来电来信人员问题,同时详细解读相关数据来源、用途以及其他有关统计知识,确保解答通俗易懂,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对各部门统计信息供给不够充分,2021年1至8月,市有关部门单位先后发函商请提供各类统计信息103份,市统计局未回函的10份、回函质量不高或信息不完整的26份、占比34.95%。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济南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使用和提供管理办法(试行)》,对数据提供原则、数据提供流程及工作责任划分等具体事项加以明确。征求了局领导、各处室意见建议,2022年3月4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二是为提升数据提供服务质量,督促承办专业处室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加强联系、靠前对接需求。制作《数据提供登记表》,把数据答复时间、内容、形式等所做工作记录在案。对于确实无法提供的数据,解释清楚缘由,尽可能提供相应的替代方案,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1.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牢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够严格。党组未根据2019年《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则”,一直沿用2012年的“会议制度”研究事项,直到巡察期间才予以调整;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红头便签,实施时间不详。

  整改情况:

  制定了《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议事内容、原则、程序、决策等要求。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施行。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7)未根据2015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机制,未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措施,经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后,印发了《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修订版)》(济统党组字〔2022〕14号),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事项。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以来党组每半年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2021年1月至8月的25次党组会议议题没有提前的书面通知。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7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书记未按要求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每半年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党组会议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会议召开前,按要求提前将会议方案、议题、议题材料等资料呈送各党组成员和纪检组。三是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9)2019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市纪委书记杨光忠在全市派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组书记向局党组报告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党组成员汇报了“一岗双责”的履职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局党组书记分别就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讲话。2022年局党组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谈心谈话、指导督促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之间、各党组成员和处室同志们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坚决扛起“一岗双责”。

  二是对《济南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在谈心谈话内容中增加了意识形态和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建立了谈心谈话工作台账,便于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督促管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1)印章制度、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济南市统计局印章管理规定》为白头便签,无制定时间、无实施时间,有些印章无使用审批手续,有些印章无使用登记。

  整改情况:

  2022年1月2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济南市统计局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对印章管理的范围和机构、印章刻制程序、印章管理人、审批程序、留痕、废止、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在印章使用登记的基础上,完善用印审批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从2022年1月起印章实行登记、使用双人管理制度。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形式主义一定程度依然存在

  (22)调查研究不深入、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质量不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比较少;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比较少。

  整改情况:

  一是拟定2022年度《济南市统计局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结合我局领导干部包挂基层联系点制度,成立了15个统计调研课题组,各课题组分别确定了2022年重点课题调研题目,2022年3月4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该方案。

  二是加强专业处室调研。截止到2022年2月份,10个业务处室均完成每季度1篇调研报告的任务要求,10个业务处室共撰写调研报告16篇。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扎实有效

  (23)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2019年10月,在培训费中开支会议费6.71万元。2019年11月在北京举办全市统计法制培训班,应由市统计局报销的7万元培训费在下属单位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报销。2021年4月未经第三方评估处置报废资产58.57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根据省、市一体化财政平台改制要求,在以往年度五项(接待、公车、会议、培训、出国)经费单列单支预算经济科目的基础上,把2022年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经济科目拨付使用,实现资金闭环运行,按照科目实施。

  二是严格审核各类会议经费支出。按照全局培训计划,严格培训费、会议费开支审核,防止以培代会现象发生。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支出范围,确保独立核算。

  三是严格执行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济财资〔2017〕50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成立了市统计局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对全局资产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全局(含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申报、审批、评估、产权登记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4)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20年12月,1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未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宣布,达不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

  一是已按要求向受处分党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宣布了处分决定。

  二是机关各支部开展了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5)防范泄密风险有欠缺。存在用QQ、微信等传输数据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11月,根据人员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处室保密人员。对新任人员保密进行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对离职人员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2022年2月9日,召开全局保密员会议,通报失泄密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保密自查自评、网络安全和计算机保密自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扫描,切实做到不该联的不联、不该存的不存、不该转的不转,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强”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6)理论中心组学习虚多实少、存在走形式现象。学习形式多是“一人念大家听”传达讲话通知、必读书目,重点发言、理论研讨联系实际不够,互动交流、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差。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丰富学习形式。每次学习选定一个主题,列出自学和集中学习计划。制定了《济南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安排》,丰富了学习内容。

  二是结合学习主题,安排部分中心组成员做好重点发言准备。对未涉密的学习内容,通过政务平台提前向中心组成员推送,做好自学。大家在发言时都能做到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增强了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7)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18年以来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相互提意见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占比63.2%;2018年、2020年民主生活会党组未按要求梳理查找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

  局党组对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做了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了系列相关文件,同时各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相关内容进行了广泛自学。二是制定完善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局领导指示精神,组织人事处制定了专题民主会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步骤和具体安排。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面向省统计局、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统计局和处室(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四是各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了5次。

  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随后,局党组和各党组成员对照查摆问题逐条梳理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8)协助区县管理干部不规范,2018年7月以来,有关区县征求党组调整统计局长意见12人次,党组均未经研究即复函同意。干部管理需加强,2021年5月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中,市统计局6名抽查对象中有4名存在漏报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区县的联系沟通,及时将区县局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征求意见的材料提交党组会研究。

  二是严格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在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部署培训会上,对填报内容进一步加强培训辅导,对相关政策要求和填报标准详细进行了解读。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9)督促指导基层落实工作力量还不够有力,截至2021年8月仍有67%的镇办统计工作人员数量不达标。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和《山东省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成立落实基层工作力量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具体落实。15个区县(功能区)均以不同的文件形式,下发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领导包挂区县(功能区)统计机构联系点和处室包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联系点制度,以强化对基层基础建设的督导检查,切实指导解决基层难题。

  二是加强区县基层统计力量取得初步成效。增加专职人员,成立网格办;在乡镇(街道)层面增加固定统计专员编制;村(居)级固定统计人员1人。推广统计特色鲜明的街镇,通过“示范”带动的模式加以推广,解决基层统计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强化基层统计力量,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实现各项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持续推进。

  (30)评先树优程序不规范。2021年5月,庆祝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推荐中,未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推荐、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符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推荐通知要求、工作程序。

  整改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立行立改,从2021年10月份以来,全局推荐党代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发展党员、机关委员会换届等工作,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程序规定办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事业单位改革滞后、职能发挥不力

  (31)未按要求完善2个事业单位章程管理。2021年5月27日,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均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并审议事业单位章程,党组主管部门审核职责失缺,对所属事业位管理监督失位。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局属事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2)未按要求同步设置事业单位党的组织。2021年5月,“三定”规定施行后,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未设立党的基层组织。

  整改情况:

  2022年3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局机关党委已批准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成立党支部,两个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3)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不足。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3个处室未实际配备工作人员,18名工作人员在局机关帮助工作;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3个处室实际配备工作人员7名,15名工作人员在局机关帮助工作;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6个科室实际配备工作人员5名,37名工作人员在局机关帮助工作。

  整改情况:

  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组建综合室、调查一室、调查二室,工作人员全部落实到岗。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相关问题正在研究制定改进方案,力争尽快解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不足、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持续推进。

  (34)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5月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成立以来,承担的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7项职责均由局有关处室临时负责。

  整改情况:

  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各部门职责全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7项职责全部由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统一负责协调管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5)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承担全市“双随机”统计执法任务,抽查企业数量不达标,2018年至2020年分别抽取企业数量为0、54、251家,市统计执法督导检查方案应为400、207、401家,共1008家,仅完成检查任务的30%。2021年1月至8月未开展执法检查。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市级按照每年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检查企业,区县(功能区)每年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抽取检查企业;

  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市统计执法年度工作方案。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持续推进。

  (36)2018年7月以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委托调查业务量逐年萎缩,平均每年仅有4项电话调查任务,2021年1月至6月,只进行了1次为期5天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职责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最新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确了6个部的职责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先期组建民意与社会调查部6人,统计数据资料管理部4人。在人员调整到位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意调查和社会事务常规性调查工作;二是开展对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测评工作;三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工作。

  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持续推进。

  4.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

  (37)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严格。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未按规定列席党组会议,未列席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立行立改,自2021年12月22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2021年第40次党组会开始,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议有关规定。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8)2021年1月至8月,市管干部仅参加所在党小组52.56%的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支部对市管干部参加组织活动做好沟通、提醒、督促。目前市管干部参加活动情况,支部、党小组已全部做好纪录。在各党支部、党小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各市管干部积极参加,带头查摆问题,起到了表率作用。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9)2018年7月以来,党组书记仅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党支部支委会议次数还达不到要求、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学习、未落实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的要求落到实处。2021年11月29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干部职工阐释了全会的重大意义、阐述了党领导下的统计事业发展历程、分析了怎样贯彻全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有效推动了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

  二是组织各支部做好2022年党课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在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1次。

  三是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加强意识形态学习。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0)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党支部手册中组织生活会记录缺失,2018年至2020年机关4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4次,缺失8次,占比2/3。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2个党支部4次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比例超过1/3,最高比例为52.9%。

  整改情况:

  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优秀党员评定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党员评议工作。机关党委做好日常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基础工作,督促支部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1)党员发展纪实不严谨。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先后发展党员8名,党员发展纪实簿中5名党员存在培养考察意见空白、入党宣誓登记空白、缺少党支部印章等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纪实簿,5名党员存在培养考察意见空白、入党宣誓登记空白、缺少党支部印章的问题已全部纠正补齐。

  二是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存入了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2)党费收缴、公示制度不严格。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各党支部均未按月交纳党费。2018年7月以来未按要求公示党费支出情况,各党支部未公示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整改情况:

  2022年1月17日-22日,机关党委已对2021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费收缴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了公开。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条,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2条线索均予以了结,对涉及的1名工作人员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整改工作中,市统计局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但是对于基层统计人员配置、事业单位改革等问题,受限于职能权限及客观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

  (二)持续拓展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化拓展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整改工作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有效转化,通过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持续强化班子建设。市统计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保持清正廉洁,真正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履职过硬的领导班子,真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为民服务、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攻坚克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00230;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D1103室;电子邮箱:jnstjjjgdw@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统计局党组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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