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665/2023-00078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日期: 2023-02-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
- 标题: 济南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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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对标排头兵要求,不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坚持依法科学治统,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努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统计服务保障。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提升党建水平,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提升。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研究印发《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建+业务”统筹谋划,互促提升。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要求落实到统计实践中,主动对标对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高标准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形成长效机制。
2.以创新理论学习为指引,全面提升政治理论素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深刻领会学习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15次、开展现场教育和专题辅导宣讲20余场次;组织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党课,党组书记、局长程伟同志结合统计工作和参会经历,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授课。各支部、党小组制定学习计划,活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平台等教学工具,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3.以夯实基层支部为核心,全面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召开党员大会,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组成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全面调整支部设置,在原来六个支部基础上,结合业务处室工作,整建制调整为十三个支部,三个事业单位建立了党支部,机关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圆满完成巡察“回头看”、意识形态领域整改、整改落实重检等工作任务,梳理完成整改台账46条,形成支部建设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专项工作机制8项。强化模范机关和精神文明创建,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五星级支部”创建方案等系列工作规范和要求,全面夯实支部建设基础,连续15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4.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锤炼过硬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市统计局党组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涉统整改任务,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与派驻纪检六组经常研究会商,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开展“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多项工作机制,为深化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二)立足统计核心职能,高标准推进业务工作迈步向前。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对标走在前列目标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核算,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认真开展统计监督,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贡献统计力量。
1.坚持科学统计调查,圆满完成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项常规统计工作任务。一是重大普查调查圆满完成。七人普40余篇研究课题报告结题,414张主要数据汇总表编辑审核,初步完成人普年鉴编辑工作。五经普筹备试点走在全省前列,整理企业名录57.6万条,纳税名录68.6万条,提前完成清查底册,为全面普查奠定基础。高标准开展行业查询和数据模板采集,石灰和碳素行业数据采集模板被省统计局采用并全省推广。二是常规调查顺利推进。全市上下通力合作,扎实做好工业、投资、贸易、人口、社科、农村、能源、服务业等8个专业24项统计报表均100%完成上报验收,“四下”抽样调查试点逐步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事业单位调查、城市基本情况统计、金融业统计、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等重点调查工作按期推进。三是统一核算成果持续巩固。及时对接上级统计部门,全面开展市级生产总值核算,圆满完成2021年和2022年季度市级及各区县GDP统一核算工作,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GDP增长3.1%,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提升核算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制定《季度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规范实施“基础数据审核-反馈审核意见-初步数据核算-初步数据复核-结果审定-结果反馈”七步工作法。持续巩固区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成果,及时开展“四新”经济、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派生产业核算,试算起步区全域生产总值。
2.坚持依法规范统计,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请市委、市政府全文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市统计局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系统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主动对接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同纪检、巡视监督贯通协作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开放日等平台开展统计法宣传,持续开展统计法辅导讲座进党校。二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围绕“四个必查”,认真研究制定市级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台账,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组成15个专项督导组,到各区县开展专项纠治督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双随机”执法检查监督。印发《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资料汇编》《统计执法检查手册》《统计法律法规实务》,完成82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完成507家常规单位和302家入库单位核查,完成对济阳区联合检查。
3.坚持创新改革发展,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创新领导干部包挂机制。制定局领导定期对口联系县级统计机构,各处室对口联系2个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工作机制,定期到基层调研联系,解决基层统计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进一步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二是业务工作方法创新多点开花。积极推进企业财务报表自动转换生成统计报表,创新开展统计业务线上授课,1%人口抽样调查线下+线上交流互动式培训,直接培训到镇办社区一线,提升了培训效果。商河县统计局因疫情因素,创新组建培训小组,开展对镇办车轮式培训,取得良好成效。三是统计人才管理不断完善。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统计干部网络培训,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大讲堂、钉钉平台学习,成功举办首次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完成初、中、高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及材料收集报送。四是积极推进经济网格建设。全面对接综治网格,推进多网合一,夯实基层力量,为统领经济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坚持需求服务导向,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一是扎实推进全流程运行监测。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经济运行监测,分解行业指标,对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形成开网通报、关网初报、反馈分析、月报、简报等每月多轮次分析报告机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保障。截止10月,报送专业分析304篇,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9篇次,国家领导批示5篇次,被各级媒体采用54篇,被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采用79篇,中办、国办采用10篇次。二是做好各类综合数据管理。先后在《济南日报》发布《统计公报》,配发亮点工作解读,正式发布《2021济南统计手册》,按时间节点推进2022年度统计年鉴、城市年报、资料汇编等工作。完成扫描资料1235册,并生成相应电子书籍,建成专门统计资料室。三是做好各类信息服务供给。印发《济南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使用和提供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加强联系、靠前对接需求,使数据提供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截至目前,共向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等30多个部门提供数据近200次,牵头办理民生连线事项38次。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热线等数据加载维护。四是为专项工作提供统计服务。研究出台《济南市统计局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开展起步区经济全域统计监测,建立起步区全域影子统计工作机制和核算体系,积极开展“四新”经济、“十强”产业监测,全面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牵头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申报,考核、双招双引等全市重点工作涉统事项圆满完成。
5.坚持全力推动上规入库,“四上”单位实现新突破。一是聚焦热点和难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对大学食堂、专业市场进行专题调研。采用摸底调研方式,开展大型企业集团调查,为单位纳统打基础。二是部门协同推进调查单位上规入库工作。主动牵头抓总,召开工作调度会,与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密切协调,实行月调度进展情况,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对全市“上规入库”工作进行季度进展情况通报,全市“四上”单位总量突破12100家。三是充分利用“准四上”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依托“政务云”,整合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建立“达标、准四上、种子”单位储备数据库,不断提高上规入库工作效率,有效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和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的关键之年。市统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谋划对接,科学规范统计,为强省会建设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
一是高标准谋划组织开展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党建促管理、带队伍、提质量。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坚决杜绝“数字上的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二是高标准谋划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认真总结五经普筹备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五经普工作方案,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沟通,筹建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压实经济网格工作责任,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积极申请承接国家、省有关五经普专项工作任务,在PAD数据采集、第三方服务、“两员”补贴、普查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前调研、提前布局、提早启动,掌握工作主动权,作出济南方案。继续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统筹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好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
三是高标准推进统计监督落地落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决做好省级统计督察迎察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跟进整改落实。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聚焦黄河战略和强省会建设任务,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假日经济、能源发展等统计监测体系,统筹做好基础设施投资、消费市场、科技研发、人口变动趋势和生育形势等统计监测,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是高标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建设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完成省定执法工作任务。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持续加强统计人才培养培育,不断优化统计干部人才队伍,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统计高层次人才。创新举措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选优配好基层经济网格员力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利用纳统工作专班机制,推进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行政数据交流,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融合。
五是高标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研判,持续完善全流程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为稳经济大盘提供可靠统计支撑。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协同,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推进统计数据高质量、高效率服务,提升统计服务决策能力。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根据社会需求,逐步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公众理解使用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