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统计局关于公开2022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 |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统计局坚持把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了普法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制,并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局每年的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机构健全,组织到位。市统计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普法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统计普法日常工作。三是领导带头普法讲法。市统计局领导结合到定点联系点,到企业检查调研等时机,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并印发《济南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济南市2022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济南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等方案。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1、成立普法讲师团,6支,16人,开展活动28场。 2、组织普法志愿者,165人,开展活动138场。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51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2年4月2日,市统计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2、2022年5月16日,市统计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3、2022年8月19日,市统计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4、2022年11月9日,市统计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邀请巩忠律师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组织法治讲座29场次,参与学习1379人次,法律知识考试35场次,参加考试1141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2年5月31日,市统计局组织开展民法典考试,考试形式分为现场考试和线上考试,320人参加考试。通过此次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2022年11月9日,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第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28场次,受众3872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2022年12月4日,市统计局组织2022年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159场次,受众1354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2年11月11日,市统计局赴洪北社区组织统计法制宣传,在东柳戏院门前空地组织开展社区普法宣传工作,戏院LED大屏幕实时播放统计微课视频,为过往路人和社区人员发放上规入库、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联网直报一点通统计漫画宣传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企业和百姓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意识,有效营造了统计法制宣传氛围。 2、2022年11月11日,市统计局赴洪北社区举办“统计小课堂”讲解四上单位划分和上规入库工作要点,讲授“四上单位”划分,讲授基本单位划分,单位划分的意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关系,讲解上规入库奖励政策。 3、 2022年9月20日上午,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在凤凰国际和鼎秀家园社区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报表制度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法规实务》《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等相关宣传资料,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现场气氛非常活跃,百姓参与的积极性高涨。 4、2022年12月12日,槐荫区统计局组织现场宣讲活动,槐荫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王海涛到双报到社区德育家园第一社区进行普法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100余册。 5、2022年10月12日,天桥区统计局副局长张爱军为天桥区处级干部执政能力提升班学员做了题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新时代统计监督作用》的讲座,从介绍统计工作、中央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治工作及天桥区经济发展情况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解和阐述。通过讲座,天桥干部对统计方面有了一定了解,进一步了提高了依法统计意识。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二)发布典型案例情况。发布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5个。 1、2022年9月18日,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学习违法案件通报的通知》,转发国家统计局通报的6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 2、2022年9月13日,天桥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会,天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天桥区统计局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晓通报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以典型案例来诠释统计法律,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讲座39场次,参与3555人次。具体情况: 1、2022年10月25日,济阳区统计局组织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国家统计局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等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2、2022年12月22日,济阳区统计局组织开展《醒悟》月刊警示教育学习,重点学习了《关于3起统计危机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四)组织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活动2场次,参与26人次。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3处,具体情况: 1、历城区统计局在办公区域建立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长廊,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领导干部“17个不得”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上墙,在全局及来往人员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 2、章丘区统计局在办公区域建立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长廊,将领导干部“17个不得”、统计机构统计人员“18个不得”、统计调查对象“7个不得”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上墙,在全局及来往人员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 3、钢城区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法治阵地设计、装修经费等方面进行多次讨论,拿出3万元经费对党建活动室进行美化改造,专门设计打造了图书角、荣誉墙、党建档案橱、法治文化墙等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气息、党建氛围、法治氛围。 (二)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法治作品3个,其中制作普法微视频、微动漫1部,具体情况:天桥区统计局创作法治作品美篇《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调查对象篇》,浏览400余人次。 (三)加强媒体普法宣传。设立普法栏目3个,推送普法咨讯或工作信息455条,受众3632人次,具体情况: 1、市统计局制作统计法治动漫,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和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2、2022年5月25日,市统计局在市局官方网站发布“民法典与你同行”电子挂图,该套电子版挂图以法条为指引,用卡通人物配图民法典内容,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民法典中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相关内容。采用这种宣传方式,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核心和精髓。 3、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在《济南日报》专栏刊登工作专题宣传文章《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坚持依法行政,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含统计法治内容)。
济南市统计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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