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责任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的统计执法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年度执法任务。高质量完成省局下达的执法检查任务,总量不少于“四上企业”2023年执法企业个数。 (二)调查研究提升能力。通过深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了解实情、锻炼队伍、提升能力。 (三)宣传警示净化环境。通过执法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依法统计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程 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士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夕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兴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秀玲 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 成 员: 各专业处处长 各区县(功能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3个工作组: 1.执法检查组 组长:梁浩、韩松海 职责:加强执法检前培训;督导各区县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济南市统计局抽调统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济统办字〔2024〕2号)有关规定,统筹调配执法人员。 2.业务指导组 组长:吕萍 成员:石紫(工业)、张文(投资)、王胜雷(建筑业)、吕萍(房地产)、高少松(贸易)、张媛媛(劳资)、许明智(研发)、温秀芬(能源)、郭林(服务业)、张潇斐(执法)。 职责:为各检查组提供统计业务指导服务,对检查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解答。所有业务指导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缪爱斌 职责:为执法检查提供车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检查方式 (一)执法方式 1.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根据年报数据报送情况抽取部分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济南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区县根据市局明确的任务自主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各区县统计局按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办法,严格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数量 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本辖区2023年“四上企业”检查数量。 (三)抽取办法 检查对象由各“四上”专业提供;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单位严格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抽取企业、配备人员。抽取数量根据辖区内各专业在库数量相应比例抽取。抽取程序要严谨,执法人员、监督人员、专业人员在场,做好音像记录,做到公开透明。 (四)督导检查 市统计局对区县自主执法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检查区县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提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执法检查进行嵌入式督导。 五、检查专业及分工 (一)检查专业 2024年度检查的专业包括: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能源、社科统计等六个专业。 (二)工作分工 1.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通知另行制定方案。 2.市统计局主要任务。负责完成功能区的执法检查;组织区县交叉执法检查;加强对各区县执法监督指导。 3.区县统计局检查任务。负责完成辖区规定“双随机”抽取企业的检查任务,市局视情进行跟踪检查督导或抽查。 六、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业统计。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二)贸易统计。营业收入、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三)服务业统计。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 (五)能源统计。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及部分“两高”企业综合能耗指标。 (六)社科统计。劳动工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研发,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七、检查时间 6月上旬报送年度检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市局及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批次分阶段展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单位名单确定后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报备,7月份至11月份每月28日前报送执法检查工作台账。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报送工作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统计局及相关专业处室应高度重视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净化依法统计环境,达到进一步培养锻炼统计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的目的,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利剑作用。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办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工作,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杜绝零立案零处罚现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严格执法程序,严密调查过程,做到执法程序严、检查质量高、卷宗内容全。 (三)严守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签订《统计执法检查承诺书》。 (四)落实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等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报市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