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665/2024-00145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成文日期: 2024-12-03 发布日期: 2024-12-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
- 标题: 济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文字号:
济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办理统计信访举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4.《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5.《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6.《山东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承办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
四、办理基本流程
1.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向被执法检查对象发出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检查方式、内容、时间等。
3.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4.对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程序立案查处。
五、办理时限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批,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山东省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济南市统计局
举报电话:0531-51702170
举报电子邮箱:jntjjfgc@jn.shandong.cn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办公电话:0531-51700236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