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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作者:汪浩   点击数:   日期:2025-02-18   字号:[ ]


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案要求,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内法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推进调度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执法力量编配调整和经费保障等工作。三是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治统意识学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增强统计人员服务“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自觉性;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一是提请党委政府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学习《统计法》,上级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刚性文件。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2024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领导班子学法5次,邀请政研室专家、山东政法大学教授进行法治讲座3次,开展新进机关人员、年轻干部、工作人员法治培训4次,法治教育培训2次。三是邀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作专题辅导报告,逐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具体内容,就如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精彩讲解。

)印发统计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一是印发《统计工作提醒函》。向各区县(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提醒《统计法》对于领导干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性条款,重申法律红线要求,提升大家尊法守法意识。二是印发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提醒函提醒相关的单位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组或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教育的必修课,要求对照新修改《统计法》内容,逐条学习研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

(四)聚焦省统计督察问题,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编制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关于督察济南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情况反馈意见的函》(鲁统函〔2024〕31号)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认真剖析,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功能区)意见,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抓好落实。二是起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台账并参与起草《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复函》(济函〔2024〕7号),汇报了整改情况及具体措施。组织对省统计督察移交的7个案件进行复核,并开展立案查处。持续加强调度,有效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完善配套机制,全力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参与制定监督贯通协调实施意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向市纪委办公厅提报统计系统《监督事项清单、信息共享清单、成果运用清单》。2024年9月30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办发电〔2024〕31号),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机制。

2.印发违法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确保案件依法决策公正。为切实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济南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制度要求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案件都应当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处罚结果由少数人决策、个人说了算和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风险隐患。

3.印发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加强专业联动协同。为切实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济南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制度》,采取市区县(功能区)联动、部门联合的形式,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

4.印发执法人员抽调办法,提升执法人员积极性。制定《济南市统计局抽调统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市统计局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抽调、执法等实行统一管理,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住宿、伙食补助、差旅、交通等费用保障工作;同时,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管理,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5.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和专业统计贯通协同办法。20247月24日,济南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办法》(济统办字〔2024〕6号),要求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在日常报表审核或数据质量核查过程中发现达到移送标准的单位,要第一时间移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统计执法力量配备,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

1.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考试合格率。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有关事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统计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积极开展考前培训,编印了《2024年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大大纲解读》和《2024行政法规相关试题和参考答案》,全市统计系统参加2024年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32人,通过人数12人,通过率37.5%,高于全省3.2个百分点,全市实现各区县均可以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印发统计执法方案,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采取双随机、市区(县)联动、部门联合等方式,聚焦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能源、社科统计等六个专业重点行业指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印发《济南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济南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抽取企业,并自主研发统计执法匹配软件,实现市县两级统计执法人员网上选择统计执法区县、单位和时间。全市抽调108人次参与市级执法检查,共执法检查537家企业。从检查层级看,2024年市本级累计执法检查单位329家,其中部门联合6家,“双随机”执法检查323家。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严重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问题,全市共立案7家,违法数额较小且积极配合整改,已对企业责令整改;对一般性问题给予了现场纠正和批评教育。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统计执法组织“嵌入式”跟进监督和有力指导极大促进了执法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统计执法经费保障,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普法宣传。一是精心谋划普法方案。先后印发《济南市统计局2024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方案》,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明确工作时间,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精心组织月度抽考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每月起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学法月度抽考工作,累计参与考试人数151人次。利用各类统计普法宣传,现场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答题199人次。三是组织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在超然楼广场举办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活动,现场累计回收纸质答卷300余份,线上回收答卷200余份,对答题分数超过60分的市民和游客现场兑现小推车等奖品活动新闻报道被腾讯新闻、闪电新闻、大众新闻、经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竞相转载,访问量超23808人次。四是推进统计执法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22号),市统计局积极申请20余万元统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开辟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市统计局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年内发布稿件和信息12份,内容涵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资料等内容,访问量1000余次。

(四)牵头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全市人文环境领域指标优化提升,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导。市包容普惠创新专班对市直成员单位和区县包普专班,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采取召开会议、现场和线上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班成员单位和区县专班的指导培训。形成了每月一调度,每月一上报的工作制度,全年共报送12次工作进度,做到了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跟进督导,进一步优化推进措施和整改方案。年初全市调度会后,我们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到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各处室任务分工、优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每半月定期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定期向省市营转办报送工作动态、案例展示、营商政策等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都在各专班名列前茅。三是重点突破,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市专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配合各成员单位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逐一把脉定策,真刀实枪力求解决医疗和交通等痛点堵点问题,目前,各项配套提升措施正在全力推进,12月中旬提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统计法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两方面问题。一是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现有的统计普法方式还是以现场组织答题抽奖活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主,通过新媒体、短视频等进行统计普法宣传还有待提升。二是统计执法案卷质量还有待提升。统计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个别执法案卷佐证材料、取数方法描述等存在欠缺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特色亮点和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成效。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建设线下统计普法宣传阵地,不断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水平。

(二)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一是制定《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巩固执法监督成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政策法规处将着力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参加考试的同志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统计业务知识,通过组织网上考试等多种方式,提高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率;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取传帮带、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召开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使用水平,提高统计专业现场执法技能。四是做好迎接国家统计局第二轮次统计督察准备工作。梳理统计工作短板,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质效,主动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推广试点。2025年上半年组织全市区县局(功能区)参加槐荫区兴福街道和天桥区北坦街道基层基础建设试点现场观摩,通过抓好示范、经验交流,推进基层统计建设深度发展,实现有功能完备的场所、健全完善的机制、素质过硬的队伍等,使之真正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阵地。二是强化培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学习培训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方式,鼓励采取跟班学习等形式,对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培训,切实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统计实务能力。认真做好规模以上企业、村(居)统计人员入职上岗培训,及时对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和新上岗统计人员进行上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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