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665/2025-00051 组配分类: 工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成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
- 标题: 济南市统计局2025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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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统计局2025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责任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 |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3.办公时间:本机关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应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4.联系方式:代表本机关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组织人事处 |
领导信息 | — | 市政府部门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组织人事处 | |
机构设置 | —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名称和职能。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组织人事处 |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 |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3.其他:本机关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办公室 |
政府集中采购 | 实施情况 | — | 本级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其他: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 办公室 |
采购项目 | — | 本机关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采购项目信息。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六十六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其他: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 办公室 | |
履职依据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1.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索引号、主题分类、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统一编号、有效性、发文字号、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2.作出清理决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等。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国家档案馆 | 文件起草处室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 — | 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包含经济总量、人口集聚效应、就业形势、居民消费价格涨势、重大国家战略成效、新旧动能转换提档等信息。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 |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综合处 |
统计数据 | 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包含主要经济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产品产量、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等各项数据及解读信息。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 |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综合处 | ||
重大决策 | 重要决策征求意见 | — | 征求意见公告、决策草案、起草说明以及意见采纳情况。 | 市统计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二、(五) |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涉及重要决策征求意见的处室 |
回应关切 | — | — | 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二)《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二、(二)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涉及热点回应的处室 |
公务员招考 | — | —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纸质媒体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其他:“灯塔-党建在线”网站 | 组织人事处 |
其他法定事项 | 行政裁量权基准 | — | 本行政区域行政裁量权基准信息。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一、(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行政执法公示 | 职责和权限 | 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岗位、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儿》(四)《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五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行政执法公示 | 服务指南 | 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儿》(四)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其他:济南市政务服务网 | 政策法规处 | |
行政执法公示 | 执法结果 |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儿》(六)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行政执法公示 | 执法数据 | 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儿》(六) | 每年1月31日前;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二)《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政策法规处 | |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时间等。 | 市统计局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政策法规处 | ||
抽查检查结果 | 抽查事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六)《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九)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办公室 | |
政策解读 | — |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 市统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二、(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四、(二) | 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相关处室 | |
政务服务 | — | 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及政策解读;“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及业务流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信息;行政备案办事指南;办事承诺的具体内容、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限时办结机制;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 | 市统计局 |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四)(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一)(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十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一)(五)《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其他:济南市政务服务网 | 法规处 | |
重点领域 | 统计法律规范 |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 统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规范性文件 | 统计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统计调查制度 | 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 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统计数据 | 数据发布 | 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综合处 | |
数据解读 | 统计数据发布后的配套解读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统计执法监督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双随机”抽查 | 统计“双随机”抽查名单和结果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 |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信息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重大会议 | 部门办公会议 | 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内容要素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政策文件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有关处室 | |
会议解读 | 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解读信息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政策文件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 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年度更新,根据变动及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办公室 | ||
统计法律规范 | 统计法律 法规规章 | 统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策法规处 | ||
规范性文件 | 统计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
业务计划 | 培训计划 |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地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每年于4月底前公开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办公室 | ||
开展情况 |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包含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 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