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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10 14:23 浏览次数: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济南市统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济南市统计局网站上查阅《济南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济南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3. 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鉴、统计公报、进度统计数据及统计数据解读。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部门办公会议、其他重要会议。

5.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

6.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等。

7.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公示公告、工作进展等。

8.其他

主要包括: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编制了《济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jntj.jinan.gov.cn/col/col57188/index.html?jh=263)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济南市统计局网站(jntj.jinan.gov.cn)及信息公开专栏(jntj.jinan.gov.cn/col/col57188/index.html?jh=263)。

2.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jnfb.ijntv.cn)。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同时,在市档案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307室;查档电话:0531-51709357 ;查档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非工作日需要查档,请提前预约。)、市图书馆(地址:槐荫区腊山河东路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一楼报刊阅览区,联系电话:81279613 ;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济南市统计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D1115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5170729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市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99。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网址为:https://www.jin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rtuoTDQsLXgTvjp5Q3Lmr&appMark=YSQGK)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济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或书面填写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办理流程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构为:济南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D1109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51707772     传真:51707738

电子信箱:jnstjjbgs@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新媒体平台:“济南统计”微信公众号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济南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1110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51702003      真:51707222

电子信箱:jnstjjzhc@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07748

传  真:0531-51707748

电子邮箱:jnzfxxgk@jn.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邮政编码:250099

2)行政诉讼机关:本机关办公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 147号)、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110号)、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 9号)或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商河县鑫源路 10号)

 

附件:济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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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发布日期:1970-01-01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