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 |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报送2020年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4日-6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为做好清明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工作人员顶岗值班,遇到突发性事项、苗头性问题、敏感性信息,特别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关方面的情况,要科学判断,妥善处置,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各处室要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请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局内网3月13日已转发),做到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网上祭扫,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