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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2020年度归档材料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办公室   作者:缪爱斌   点击数:   日期:2021-03-18   字号:【


各处(室)、支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统计年报、统计制度、音像资料、荣誉档案、电子文件等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按照《档案法》及局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的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 需归档资料

1、各处(室)、支队、中心在统计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制度、资料、年报表。

2、各处(室)、支队、中心收到的国家、省统计局及其它部门下发的文件,获得的奖牌、奖状、证书及其他资料(原件)。

3、各处(室)、支队、中心举办重大活动的文件、照片、音像资料。

4、各处(室)、支队、中心兼职档案员在收集纸介质档案同时也要收集电子档案一起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处室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对照《济南市统计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本处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2、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处室的,由主办处室负责归档,相关处室协助提供材料。

3、重要请示类文件材料如已答复,须提供相关批复材料。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不能缺页、漏项。

6、归档的照片、声像、实物等档案材料须标明人物名称、事由(事件)及时间等;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

7、归档文件交接单需处长签字后与归档文件一并交档案室。

三、归档时间

请各处(室)、支队、中心于3月25日前将2020年度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交办公室整理、编号。

联系人:胡新艳    联系电话:66601971

 

附件 1、归档文件交接单

    2、电子文件归档交接单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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