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665/2022-0033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11-17 发布日期: 2022-11-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统计局
- 标题: 关于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营造统计调查单位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依据《济南市统计诚信企业评价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守信激励机制,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意识,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评价范围
统计诚信企业评定的范围主要是我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统计诚信个人为“四上”企业的从业统计人员及各级统计机构中的在职人员。
三、评价办法
市局将根据各区县上报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依照《济南市统计诚信企业评定方案》开展评定和信用管理。
四、名额分配
今年全市计划评选出统计诚信企业132个,统计诚信个人132名(全年接受重大任务且未发现问题的区县,在名额分配上适当增加给予倾斜),计划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诚信评价工作,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评价工作有助于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有利于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同时还对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评价工作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相结合,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精挑细选、从严把关,确保参评企业和个人达标过硬。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价标准和纪律,精挑细选、从严把关,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各级信用平台查看企业是否有违法失信记录,查看个人提供的个人征信证明。切实将按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及经得起国家统计督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考验的企业筛选出来;将爱岗敬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善于管理的统计从业人员选拔出来,从而达到“树立一个,影响一批,带动一片”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区县请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推荐名单报市局政策法规处(样表见附件2和附件3)。
联 系 人:潘鲁军
联系电话: 51701975 13335170362
附件:1.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名额分配计划表
2.统计诚信企业推荐表
3. 区统计诚信人员推荐表
济南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
统计诚信企业和个人名额分配计划表
地区名称 | 诚信企业(个) | 诚信个人(名) |
历下区 | 17 | 17 |
市中区 | 11 | 11 |
槐荫区 | 11 | 11 |
天桥区 | 11 | 11 |
历城区 | 16 | 16 |
长清区 | 6 | 6 |
章丘区 | 11 | 11 |
济阳区 | 4 | 4 |
莱芜区 | 9 | 9 |
钢城区 | 6 | 6 |
平阴县 | 3 | 3 |
商河县 | 5 | 5 |
高新区 | 19 | 19 |
先行区 | 2 | 2 |
南部山区 | 1 | 1 |
合 计 | 132 | 132 |
附件2
统计诚信企业推荐表
区县 (功能区) |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附件3
区统计诚信人员推荐表
姓 名 | 所属单位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