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各区县(功能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南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张潇斐 联系电话: 51701987 15863199000
济南市统计局2023年度 “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工作方针和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责任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的统计执法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年度执法任务。高质量完成省局下达的执法检查任务,总量不少于“四上企业”3%。 (二)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各项整改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调查研究提升能力。通过深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了解实情、锻炼队伍、提升能力。 (四)宣传警示净化环境。通过执法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依法统计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程伟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李士营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孙夕良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兴利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秀玲 党组成员 正处级领导干部 成 员: 各区县(功能区)统计局局长 缪爱斌 董扬震 赵 刚 姜晓燕 杨 冰 梁 浩 徐明习 周 倩 韩松海 许家满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4个工作组: 执法监督组组长:董扬震 职责:负责执法检查全过程合法性监督和审核。 执法检查组组长:韩松海 加强执法检前培训;督导各区县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调配执法人员。 业务指导组组长:吕萍 成员:蓝东(工业)张文(投资)王胜雷(建筑业)吕萍(房地产)高少松(贸易)张媛媛(劳资)许明智(研发)温秀芬(能源)郭林(服务业)张潇斐(执法) 职责:为各检查组提供统计业务指导服务,对检查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解答。所有业务指导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 后勤保障组组长:缪爱斌 四、检查方式 (一)执法方式 1.开展重点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年报数据报送情况抽取部分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执法检查;联合局能源处开展能源专项执法;与局贸易处一道联合市投促局开展实际利用外资检查。 2.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济南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区县自主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各区县统计局严格按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办法,自主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数量 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本辖区“四上企业”3%。 (三)抽取办法 开展的重点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相关专业提供;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单位严格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抽取企业、配备人员。抽取数量根据辖区内各专业在库数量3%的比例抽取。抽取程序要严谨,执法人员、监督人员、专业人员在场,做好音像记录,做到公开透明。 (四)督导检查 市局对区县自主执法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将对执法检查进行嵌入式督导。 五、检查专业及分工 (一)检查专业 2023年度检查的专业包括: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能源、社科统计等六个专业。 (二)工作分工 1.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通知另行制定方案。 2.市局主要任务。负责完成高新区、起步区和南部山区的执法检查;负责完成重点执法检查和能源、实际利用外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指导。 3.区县检查任务。负责完成辖区内统计“双随机”抽取企业的检查任务,市局视情进行跟踪检查督导或抽查。 六、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业统计。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二)贸易统计。营业收入、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三)服务业统计。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 (五)能源统计。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及部分“两高”企业综合能耗指标。 (六)社科统计。劳动工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研发,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七、检查时间 5月底前报送年度检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市局及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批次分阶段展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单位名单确定后及时向执法支队报备,6月份至9月份每月28日前报送执法检查工作台账。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报送工作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统计局及相关专业处室应高度重视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净化依法统计环境,达到进一步培养锻炼统计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的目的,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利剑作用。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办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工作,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杜绝零立案零处罚现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严格执法程序,严密调查过程,做到执法程序严、检查质量高、卷宗内容全。 (三)严守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签订《统计执法检查承诺书》。 (四)落实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等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审核。 备注:国家和省统计局有关统计执法工作如有新的要求,将及时通知各单位,并完善工作方案。
| |